湖北潜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出台实施 |
| 时间:2012-07-02 |
近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潜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预案》明确了高效、统一、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要求参与应对工作的气象、宣传、民政、国土、农业、水利、卫生、教育、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加强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预案建立健全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有利于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预案》规定,市气象局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政府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预案的具体修订工作。
《预案》还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人力、财力、物质、通信、基本生活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后期处置的调查评估、善后处置、灾害保险、应急总结表彰与责任追究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
《潜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出台实施必将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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